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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环境逐步改善 创新药估值体系有望重构

作者:佚名 来源 :医药网 更新于  :2017-10-27 阅读:

10月23日 ,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>修正案》和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征求意见稿。前者是中国药品监管的最高法律    ,后者是药品注册领域最重要的法规。本次修订是落实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(简称《创新意见》)的重要措施 。

五大亮点

本次药品管理法修订主要有三大亮点 :

首先,全面实行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    ,明确相关义务及法律责任 。此举在于向欧美日的药品监管模式靠齐,将有效推动非药企研究机构的新药研发热情 。

其次,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,简化或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程序。取消GCP 、GMP和GSP认证行政审批 ,将临床试验机构由认证改为备案   ;药物临床试验审批由明示许可改为默示许可    ;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  ;原料药 、药用辅料和包装材料不单独进行上市许可  ,与相应制剂上市许可一并审评审批 。

第三 ,为确保《创新意见》相关措施尽快实施,此次药品管理法只是局部修改。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 ,争取年底前加快全面修订工作,将专利链接、专利期补偿等探索和试点工作等内容列入  。

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则主要有两大亮点  :

首先,药品注册分类面临变革,以创新性 、有效性作为分类核心原则 。化学和生物药分为创新药 、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三大类  。中药、天然药物分为创新药 、改良型新药 、同方类似药和古代经典名方四大类。

其次 ,明确工作时限  ,部分环节新药时限优于非新药 。药品上市申请审评环节的工作期限   ,新药为100个工作日  ,仿制药 、生物类似药   、传统药为120个工作日 。

释放利好

多位业内人士认为,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国内创新药研发端激励不足、临床试验产能受限  、临床和上市申报审批时间过长等多方面问题     ,为创新药提供了诸多实际便利和利好。
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   ,随着分类管理的逐步推行       ,国内创新药的标准将提高 ,过去创新层次较低的Me-Too甚至Me-Worse药将受到冲击    ,而真正有能力做到全球性创新级别的企业将集中享受政策红利。

兴业证券医药研究员徐佳熹认为  ,随着创新药政策环境逐步与欧美接轨 ,未来创新药估值体系有望实现从PEG指标(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)向Pipeline(品种梯队)转变 ,具有大品种pipeline的企业将会获得估值溢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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